副处长工作职责(一)
日期:2020-10-22 00:00:00  发布人:admin 

财务处副处长工作职责(一)

  

1.负责各类规费收入、有偿服务性收费收入以及教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


2.负责规费收费标准的变更备案、审批以及服务性收费的涉税管理。


3.主持学校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办理新增项目的立项、调整。


4.定期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向理事会或校长汇报。


5.负责筹资工作,收集整理筹资所需要的资料,参与筹资洽谈、商签和协议签订的工作。


6.负责草拟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文字工作和财务网站建设。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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