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长工作职责(三)
日期:2020-10-22 00:00:00  发布人:admin 

财务处副处长工作职责(三)


1.负责全校各类支出的监管及财务审批业务。


2.负责银行账户的管理,分管财务印章、银行预留印鉴以及支付工具的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财务与社会各部门的外联业务以及校内各部门的业务协调工作。


4.负责财务处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考核以及财务会计人员的考勤管理。


5.负责年度财务预算各专项以及教改、科研经费配套资金的落实、支出进度的考核。定期进行适时通报。


6.参与筹资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筹资所需要的的资料,主持筹资洽谈、商签和协议签订的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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