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通知
日期:2022-12-25 16:07:20 发布人:财务处
关于2023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确认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接税务机关通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请各位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或修改。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一、 一键带入
若确认本人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2022年相比无任何变动,只需点击“一键带入”即可,而后点击“确定”。
二、 逐项填报或修改
若此次确认为本人首次填写或既往扣除信息发生变动,欲修改2023年各项扣除的详细信息及扣除比例等,需手动修改并确认。选择申报方式时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勾选我校。
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请各位教职工及时、如实填报。具体步骤及操作方式可点击下方公众号“河南税务”推文链接查看,其他疑问请联系财务处王丽丽。
财务处
2022年12月25日
(链接转自: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
核发: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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